视力表是怎样设计的,怎样检查视力?

视力表是根据视角的原理设计的。所谓视角就是由外界两点发出的光线,经眼内结点所形成的夹角。

视力表就是以一分视角为单位进行设计的,视力是视角的倒数表示。目前所用视力表主要检查的是中心视力,即检查视网膜黄斑区中心凹视敏度,从而可简单迅速地了解到视功能的初步情况,有利于眼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检查视力一般分为远视力和近视力两类,远视力多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此表为12行大小不同开口方向各异的“E”字所组成;测量从0.1~1.5,(或从4.0~5.2);每行有字母标字,检查时被检者的视线要与1.0的一行平行,距离视力表5米,先遮盖一眼,单眼自上而下辨认“E”字开口方向,直到不能辨认为止,记录下来即可。

正常视力应在1.0以上。若被测试者0.1也看不到时,要向前移动,直到能看到0.1为止,其视力则是:“0.1×距离5=视力”;若在半米内仍看不到0.1,可令被测试者辨认指数,测手动、光感等。按检查情况记录视力。近视力检查多用“J”近视力表,同样方法辨认“E”字开口方向,直到不能辨认为止,近距离可自行调整,正常近视力在30厘米处看清1.0一行即可,近视力检查有助于屈光不正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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