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知多少

药物过敏是药物不良反应的一种特殊类型,指药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引起的全身或局部变态反应病变,又称药物变态反应。其表现有发热,各种形态的皮疹、溶血、肝、肾病变以至休克等。以上现象轻重不一,均与应用的药物种类、方式等不同有关。由于药物学的进展,一些毒性安全系数较低的药物被逐渐淘汰,而容易引起致敏的合成药物大量问世,所以药物过敏的发生率逐年升高。药物过敏成为药物不良反应中最常见的类型之一,如果不能及时诊断,有时可发展至致命后果。 药物过敏反应常由药物降解产物或杂质引起,通常与用药剂量无关,仅见于少数特异体质病人。特异体质病人即使是使用常规剂量或者小剂量时同样会发生过敏反应。例如青霉素变态反应可以因吸入医院内受青霉素污染的空气而发生。最常引起药物过敏的有青霉素、氨基比林、巴比妥类、呋喃唑酮、血清制剂、重金属盐等。 临床表现 药物过敏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在不少情况下,是多型变态反应的综合。 1. 药物热 药物热是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有不同的表现。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这给诊断带来一定困难;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迅速发生。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但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应用各种退热措施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2. 药物疹 药物疹是指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疹样等。有一类固定性药疹,其特点是由同一药物引起的皮疹,每次发作都发生在同一固定部位。初起为红色,以后逐渐转为黑褐色,很难消退,或甚至终生不退。 但多数药物疹的形态不具特异性,也就是说,不能根据药物疹的形态来确定致敏药物。 3. 休克 往往在注射药物后立即或数分钟内发生。常伴发皮肤瘙痒、荨麻疹、哮喘等,重者全身青紫、神志丧失、心率增速、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 4. 血细胞改变 严重的药物过敏可致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有些变态反应常导致溶血或血细胞减少。可仅表现为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也可以是全血细胞减少。 5. 肝、肾功能损害 许多药物要通过肾排泄,所以肾特别容易受损害。 许多药物要通过肝的解毒作用进行代谢,所以全身性药物过敏也可伴有肝的损伤。 6. 其它系统性损害并发症 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可引起全身性损害,如过敏性休克;血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呼吸系统症状如鼻炎,哮喘,肺泡炎,肺纤维化等;消化系统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肝损害如黄疸,胆汁淤滞,肝坏死等;肾损害如血尿,蛋白年,肾功能衰竭等;神经系统损害如头痛,癫痫,脑炎等。 预防 药物过敏反应危害性大,严重者可致死亡,需要重视预防药物过敏,减少药物反应。 1.用药前应明确诊断、搞清病情、谨慎用药,对所用药物的成分、性能、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配伍禁忌等应全面熟习掌握,避免滥用多用药物出现不必要的药物反应。 2.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特别是有过敏性体质者。对有过药物过敏反应者,应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应的发生。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碍时,也常对某些药物不能耐受。 3.用药应有计划性,剂量不宜过大,种类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久,并定期观察。用药期间应注意一些症状或不耐受现象,如皮肤瘙痒、红斑、发热等,一旦出现应考虑立即停药。 4.凡已发生过敏性药物反应者,都应发给药物禁忌卡,注明致敏药物名称及反应类型,以供复诊时参考。 处理方法 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一切可疑的致病药物,同时还应加强观察,再根据病情对症治疗。同时要多喝水,以帮助患者迅速排出残存药物。必要时还要大量输液,加速药物排出。还要给患者以有利的条件,避免不利因素,以期顺利地度过其自限性的病程,如卧床休息、饮食富于营养, 预防继发感染等。值得注意的是过敏反应多在用药1~2天内发生,但有的药物潜伏期很长,最多可达20天以上。而且摄入药物次数越多,产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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