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查几次肾功能

一般对于正常人来说,妊娠期间查三次肾功能。在怀孕初期的时候查一次,孕中期的时候查一次,产前要再查一次。一般来说,正常情况下查三次。

但如果对于有肾脏疾病的患者来说,可能查的次数较多一点。如果是有肾功能不全的话,其实是不宜妊娠的。妊娠会加重肾功能的损害。所以说如果发现有肾功能不全,一般不宜妊娠,可能需要及时终止。如果对于有其它的慢性肾炎的患者来说,肾功能可能是正常的,不需要监测得过于频繁,但需要监测其尿检,要监测尿蛋白的情况。如果尿蛋白很轻微的情况下,可能对肾脏以及胎儿影响不大,但如果尿蛋白多的话,会影响胎儿的发育。同时,如果治疗的话,药物也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妊娠也会加重肾脏疾病。所以说最好是能在没有肾脏疾病的情况下妊娠,一般只要查三次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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