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肺部囊腺瘤怎么办
如果在妊娠26周以前没有发生胎儿水肿,后续只要定期复查胎儿生长,可以正常妊娠和分娩,如果胎儿为三型肺部囊腺瘤伴有严重胎儿水肿,当CVR大于4.0时,会建议引产。胎儿肺部囊腺瘤不是一种肿瘤,而是外观看似肿瘤的肺发育畸形,是由于胎儿末端支气管的过度生长在肺实质内形成有明显界限的病变。常累及肺一部分或整个肺叶,可累积单侧和双侧肺实质,90%可发生纵隔移位。
肺部囊腺瘤是一种可治疗的良性病变。B超常在18到26周时发现,在B超下将其分为三型,一型为大囊肿型,二型为微囊肿型,三型为混合型,又称多囊肺。常测定头肺比例:(CVR)肺部肿块的体积比胎儿头围。如果CVR 大于1.6,75%有胎儿水肿。一型二型预后较好,三型易并发胎儿水肿预后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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