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安排"过度"

        疾病治疗总体安排过度:一般认为,过度治疗就是过度的医疗措施,如过度用药、过度手术、过度植入等。其实,过度治疗的内涵远不止于此,治疗的各环节都可能存在“过度”。        治疗计划的总体安排这一带有战略性的决策一旦过度,其造成的后果和产生的影响,很可能远大于治疗方案的细节缺陷,却往往受到忽视。这其中包括病症的处置决策过度和治疗的方向过度。

        处置决策过度,首先表现为不必治疗的疾病给予治疗。如有些遗传性先天性疾病目前根本无法根治,却到处寻医访药。其次,为患者盲目给予急诊治疗。明明可以择期手术,而去做急诊手术,也为过度治疗。当存在多种病症时,必须根据病症的轻重缓急给予适当安排先后。没有充分评估治疗是否可能、是否安全,仓促上马,结果事与愿违。例如,有的肺癌患者术前心肺功能检查就可发现患者根本无法耐受手术,盲目开胸手术,结果手术后并发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甚至围术期死亡。

        此外,应当姑息治疗的患者给予根治治疗也是一种“过度”。疾病能够根治当然皆大欢喜,但有时候通过综合考量,应采取姑息治疗,千万不能蛮干。治疗是多学科、多方法、多措施的有机组合,而药物治疗仅仅是措施之一。在组织安排各项措施时,也有可能发生过度。例如有些疾病通过饮食调整或饮食控制,或通过适当运动或心理疏导就能好转,那么给予药物治疗就是过度。

        治疗的方向是指针对什么进行治疗,如针对病因或诱因治疗、针对病理治疗、对症治疗、支持治疗等。不同疾病治疗的方向和目标不同,而同一个病处于不同阶段,其治疗的方向也有不同。如哮喘急性发作期主要缓解症状体征、控制并发症;而哮喘非急性发作期主要是预防发作、提高生活质量。治疗方向的过度是指针对不必要的治疗方向施力,或施力过度。病因治疗、病理治疗、对症治疗、支持治疗都可能出现过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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